①探測面
② ③ ④ 指示燈(綠色為電源指示;黃色為欠壓指示;紅色為報警指示)
⑤電源開關 ⑥手柄 ⑦電池蓋
⑧ 充電插座 ⑨靈敏度調節
二. 用途:
1.機場、車站、碼頭電子探測檢查;
2.海關、公安、部門安全檢查;
3.醫藥、食品商業系統質量檢查;
4.重要場所、運動場安全檢查;
5.貴金屬檢測,如金銀首飾廠。
三. 探測距離:
1.大頭針 30—60mm;
2.六四式手 150mm;
3.六寸匕首 160mm;
4.直徑20mm
鋼球 90mm。
四. 功能特點:
1.靈敏度(靈敏度旋鈕調節)。
2.使用簡單、方便,無需調整;
3.6F22/9V電池降至7V左右,探測距離不變;
4.用電省,可連續工作40小時以上;
5.電池用完時,有自動連續的告警聲;
6.有開機、關機聲音提示功能;
7.有外接充電插孔;
8.有聲光、振動切換開關
9.外形尺寸:415 * 85 * 45 mm
10.單個包裝尺寸:425*101*50mm
五.裝換電池:
1.用大拇指在凹槽內向后退即可打開電池后蓋。
2.按電池蓋板上正、負極符號裝入6F22(9V)電池。
3.蓋上電池蓋向前推緊。
六. 使用方法:
1.打開電源開關(5),聽到“嗒”聲,表示電源已接通,同時綠燈亮。如無聲音表示未裝電池或電池接觸不良,如連續不停發聲,表示電池不能再用,應換新電池。
2.開機發聲停止后,即可進行高靈敏度探測,手握手柄將探測面在被測物周圍探掃,有金屬物時即發出報警聲,同時,綠燈變為紅燈;停止探掃,報警聲即停,紅燈變為綠燈。
七.靈敏度調整:
如探測距離達不到規定要求或靈敏度過高以至引起不穩定或對人體無金屬探掃也發出聲音時,應進行靈敏度調整。調節方式為對⑨號旋鈕,順時針為高靈敏度,逆時針為低靈敏度。調節至自己所需要的靈敏度即可。
八. 注意事項:
1.用后勿忘關斷電源。
2.長期不用應取出電池。
3.探頭固定對著金屬物時不發聲音,只是在掃過金屬物時才發出聲音。
4.充電時,請關閉電源開關(5)。
5.充電器電壓:交流9V; 直流10V。(充電器自配)